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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2017-07-15 10:13   审核人:

为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服务新时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有力支撑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沈建党发〔20178号)、《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分类培养规定》(沈建研字〔201757号)文件精神,着力构建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突出产学融合,强化知识迁移力、实践创新力和职业胜任力培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PAC培养模式,特制订本培养方案总则。

一、培养目标

1. 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3. 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一定的听说和书面表达能力。

4.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各学位授权点可依据特定职业领域专门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和职业素养要求,结合本学位授权点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的理念和特色,进一步明确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定位。

二、研究方向

1. 研究方向应紧密结合经济社会、行业发展需求或有重要应用意义的研究领域,努力把握本专业领域发展趋势。

2. 研究方向设置应有与行业企业共同建设的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有一定数量具备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达到一定比例。

3. 有数量充足、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联合培养或实践基地。

三、基本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为2.54年(含休学)。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专业实践不少于半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5年(含休学)。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1.5年,专业实践不少于半年。

对提前完成了规定的学习内容且考核成绩合格,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学位授权点要求,已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可以提前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通过后,经学校批准,可提前毕业。

四、培养方式

实行校内导师和校外联合培养导师双导师制,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可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方式培养。

五、课程设置与必修环节要求

1.课程类别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选修课两个类别。

学位课为研究生获得学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类课程,主要包括基础通用课专业技能课两个模块,其中基础通用课包括思想政治类课程及公共外语课程,专业技能课主要为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职业能力的核心课程。

选修课为研究生强化应用能力、了解行业前沿、提升综合素质类课程,主要包括行业前沿课素质提升课两个模块,其中行业前沿课为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实践创新和行业发展前沿类课程;素质提升课主要包括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职业伦理及职业素养类课程。

2.课程设置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以研究生职业胜任能力培养为导向,要紧密结合本学位授权点特点和行业领域实际需求,面向特定职业领域,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开设短期实践或应用类课程,建立面向实践、突出应用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

其中,学位课中的基础通用课和选修课中的素质提升课两个模块课程设置及门数由学校统一制定;按专业学位类别修订的培养方案专业技能课设置门数一般不超过10门,行业前沿课设置门数一般不超过15门;按工程领域修订的培养方案专业技能课设置门数一般不超过5门,行业前沿课设置门数一般不超过8门。且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技能课行业前沿课两个模块的课程要与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有明显区别。

3.必修环节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包括专业实践、学术交流两个模块。

专业实践要求详见第六点。学术交流主要包括参加行业高水平学术会议、实践性学科竞赛、主讲校内学术报告和选听学术讲座等,且在学期间至少主讲2次学术报告,累计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10次,每次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1学时。

4.学分要求

课程学分的计算方法为政治理论类课程18学时/学分、其他课程16学时/学分。根据课程任务要求,按照每门学位课不超过4学分(第一外国语除外)、每门选修课不超过2学分的原则确定课程的学时和学分。

除全国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明确学分规定外,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总学分要求为3034学分,其中学位课1416学分,选修课911学分,必修环节7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详见下表。

六、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重要的教学环节,培养单位负责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实践形式可适当灵活,可依托校内导师所承担的横向科研课题或校外联合培养导师及其所在单位的相关资源安排,也可依托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与行业企业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安排。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要结合学位论文工作需要,在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下,制订专业实践计划,并向培养单位提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经培养单位组织审核通过后实施。专业实践考核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校内外导师共同负责。专业实践结束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提交一份书面的专业实践报告,经各培养单位考核认定合格后,计6学分。

七、学位论文工作

1. 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以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编制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基本要求》为参照。

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或行业应用价值,突出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资料可靠、理论正确、数据准确、论证清晰、条理清楚、文字简练。具体格式及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2. 开题

开题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首要环节,各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应规定研究生阅读有关文献尤其是外文文献的最低数量。开题应论述学位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理论依据或技术方案、工作计划等关键问题。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由培养单位组织,以开题报告会形式集中进行,具体时间由培养单位确定。

3.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是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状况、指导研究生把握学位论文研究方向、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必要环节。

重点检查学位论文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内容及计划进度进行,已取得的学术成果是否符合标准,对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否可行,下一步工作计划是否合理等。具体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规定》执行。学位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如有较大变化或调整,须经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报bet365365官网备案。

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一般应在第四学期进行,由培养单位组织,以中期检查报告会形式集中进行,具体时间由培养单位确定。

4.取得学术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的规定》执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成果要侧重于在实践过程中参与技术改造、项目设计与开发方面所取得的成果,鼓励各学位授权点制定高于学校规定的具体学术成果要求。

5. 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取得规定的学术成果并完成学位论文后,方可申请进行预答辩。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程序及要求》执行。预答辩通过后,可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并按规定参加学位论文盲审。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规定》和《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规定》执行。

硕士研究生在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可以进行答辩,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要求》执行。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核授予实施以提升质量为导向的动态申请机制,分1月份、3月份、6月份三批次进行。

八、其他

本培养方案自2017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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