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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概况
2017-11-10 09:55   审核人:

从1985年教育部批准我校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至今,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已经走过了30年的发展历程,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199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0年、200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先后批准我校为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单位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2003年,教育部批准我校为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2010年,教育部批准我校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学校入选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30余年来,在几代建大人薪火相传、不懈奋斗下,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层次、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就,从无到有的建立起了硕士、博士到博士后完整的学位授权和人才培养体系,各类研究生在校规模已从个位数发展到2800余人。学校现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工、管、法、艺术等四个学科门类;有1个国家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一级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学科,5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土木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软件工程等6个一级学科位列辽宁省属高校第一名。现有由教育部长江学者、中组部千人计划、国家特聘教授、国家教学名师等国家和省部级高层次专业人才组成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581人,形成了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湛、富有活力的高水平创新型导师队伍。

近年来,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科学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提升质量、深化内涵为核心目标,紧密结合研究生教育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模式,深化研究生教育和教学改革,健全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制度,研究生教育规模逐步扩大,学位授权体系日益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稳步提高,获得辽宁省百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连续七年居省内同类院校前茅,研究生在各类国家级高水平学科竞赛中的获奖数量和等级不断取得新的突破。2017年,学校获评为“辽宁省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单位”、“辽宁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获批辽宁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总数量及经费资助总金额再次位列全省第一。同时,学校积极构建了“四位一体”的研究生育人体系,打造形成了“研行合一”、“V博闪硕”、“百花争研”等一系列研究生党建、学术文化和校园文化品牌。学校先后当选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理事单位、辽宁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单位,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会会长单位和秘书长单位,连续七年被评为“辽宁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并荣获“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学位信息报送先进工作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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