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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经费使用的补充规定
2014-06-18 16:51   审核人:

各研究生教育单位:

为保证学校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与规范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实现效益最大化,根据《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优质、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省级、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经费使用补充规定如下:

一、经费资助范围

已获得立项的各级研究生优质、精品课程

二、经费使用范围

1.课程教学改革经费。发表课程建设相关的教研方面的学术论文版面费;教学手段与方法改革和创新的外出调研和培训费;实践教学环节产生的费用;参加与课程建设相关的学术会议费。

2.教学梯队建设经费。梯队成员在课程建设方面的培训、学习及学术交流等所需费用。

3.教材建设经费。课程教材、案例教学辅助教材、题库、课程教学应用软件及相关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制、购买等费用。

4.多媒体建设经费。课程网站的建设及维护费;网络课件和课程录像的制作费。

5.教具及耗材费。用于课程建设必需的打印、复印、计算机小型耗材等购买费用。

三、经费使用审批程序

研究生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采取阶段考核、分期划拨的方式,学校每年定期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具体使用及审批程序如下:

1.经费使用计划申报

课程建设负责人根据资助额度,按照《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优质、精品课程建设目标责任书》中建设需要提出具体使用计划,填写《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经费使用计划申报表》,明确各类别经费额度,加强课程团队成员在课程建设中经费使用的指导,做到科学统筹,优化支出,并将申报表及建设阶段经费使用明细报研究生学院。

2.研究生学院审批

研究生学院根据课程建设目标责任书中的具体建设内容、目前进展及预期建设成果等对经费使用计划及建设阶段经费使用明细进行审查,并做好经费使用的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学校财务报销制度做好经费使用的审批和登记。

四、本规定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学院    

2014年6月18日  

附件【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经费使用计划申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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